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工商税务百科
增值税核算及财务处理的新变化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1、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没有了营业税,也就没有营业税的核算了,所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

  2、新“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内容: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特别提醒:以前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等科目核算,不在“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3、企业收到返还的消费税等原记入本科目的各种税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收到返还的增值税,计入营业外收入。

  4、“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内容:****等相关税费,有一个“等”字,如房地产企业销售开发产品应纳的土地增值税也在此科目中核算。

  5、通用的会计分录

  (1)先计提的账务处理: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2)缴纳时:

  借: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贷:银行存款

  6、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以上就是有关“增值税核算及财务处理的新变化”的介绍。深圳市千百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专业代办深圳公司注册,深圳前海公司注册,商务秘书地址挂靠等一站式服务,公司拥有一批从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素质高的顾问团队,已为上万家企业提供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
 
 免费核名 注册公司免费核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