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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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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常见问题

  一、旅行社批文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

  二、旅行社批文申请流程

  1、在网上填写申请表,等预审结果。

  2、预审通过,需上门看场地。

  3、准备好一下纸质资料,上交窗口。拿到回执。

  4、拿回执去拿旅行社批复。

  5、持批复去办理保证金、责任险。

  6、进行信息系统登记,并打印,然后拿打印信息、保证金、责任险证明去找科长,拿许可证。

  三、旅行社批文办理清单

  1、设立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设立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中英文名称及缩写,设立地址,企业形式、出资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书名称和申请时间(原件1份);

  2、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的任职文件、履历表、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复印件1份,核原件);

  3、至少三名导游人员的导游证、履历表、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复印件1份,核原件);

  4、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

  6、营业设施、设备证明和说明(复印件1份,核原件);

  7、出资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原件);

  8、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履历表、任职证明及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原件);

  9、企业章程(原件1份);

  10、指定银行存入质量保证金证明文件或银行担保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核原件);

  11、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证明文件。(《旅行社条例》第三十八条、《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
  Q:怎么样成立旅行社呢?国内游资质怎么申请?

  A:1、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营业用房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2、有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有传真机、复印机;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3、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4、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是指具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专业经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必要的导游”是指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的导游)。

  5、有指定银行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或依法取得银行担保的证明文件。

  6、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证明文件。

  Q:设立旅行社申请,需要多少天办理完成?

  A: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设立旅行社申请,从正式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Q:旅行社变更注册资本,需要到旅游局办理旅行社经营事项变更备案手续么?

  A:注册资本不属于《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中登记事项,旅行社变更注册资本,不需要到旅游局办理旅行社经营事项变更备案手续。

  Q:旅行社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质量保证金减半?

  A: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质量保证金的交存数额降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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