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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变更登记,解散登记
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公司登记的类型,提供给大家参考。
公司登记是将公司应予公示的事项向有关主管机关进行登记。通过登记,主管机关可对其活动进行监督,有利于保护交易安全。一般来说,公司登记可分为以下4种:(1)设立登记。即在设立公司的最后阶段将公司的主要事项报主管机关进行登记,登记被认可有效后,公司即告成立。设立登记的效力包括: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取得公司名称的专用权,其他公司不得使用相同或相类似之名称;在登记范围内展开营业。(2)撤销登记。公司设立登记后,如发现其设立登记或其他登记事项有违法情况时,经法院判决确定后,由主管机关撤销已登记的全部公司登记或部分登记事项,被撤销部分不得用以对抗第三人。(3)变更登记。公司成立后,其已登记事项有变化的,如公司迁址、经理人更换等,应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否则,不得以此对抗第三人。(4)解散登记。公司解散,除破产外,应进行解散登记。
类型
公司登记通常分为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变更登记和公司解散登记等。
1、公司设立登记
设立登记是设立过程中所作的登记。设立登记注册后,公司便告成立。
2、公司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是改变公司名称、住所、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等原来的登记注册事项以及增设或撤销公司分支机构时等所作的登记。
3、公司解散登记
解散登记是指公司解散时进行的注销登记。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介绍的公司登记的类型,更多深圳公司类型的问题可以咨询客服,我们会及时回复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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