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办理进出口经营权指南
一、工商注册时经营范围要加: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二、到商务局网站(http://iecms.ec.com.cn/iecms/index.jsp)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取得进出口资质,填写备案登记表,到市民中心领取;
三、经公安局备案的刻章公司,刻“报关专用章”一枚;
准备资料:
1: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进出口对外贸易登记表原件、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刻章登记卡。
6:申请书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四、到海关备案:办理注册登记并颁发《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
准备资料:
1、在海关申请领取的表格有《企业情况登记表》、《企业管理人员情况表》、《报关单位保管专用章备案表》、《自立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以及《企业基本情况表》;
2、新企业须带的自立:
1)、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带原件核对》
2)、外经贸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书》复印件及”同意可行性报告和章程的批复“(须带原件核对)
3)、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须带原件核对);
4)、国家税务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的复印件(须带原件核对)
5)、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
6)、公司章程复印件(须带原件核对);企业在本关受理申报材料三个工作日(申报当日不计算在内)后,如无电话通知”不合格“,则凭业务受理单来我关办理领证手续(取得流水号、输入数据、打印证书、盖章),获取有效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次日即可开展业务。
五、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办理“电子口岸执法系统”的有关手续;
办理电子口岸需要的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国税);
4、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5、海关核发的《自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说明书》;
6、核销员证(可无)
7、报关员证(可无)
8、办事员本人身份证及公司委托书
9、银行代扣委托书,委托书须银行盖章、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全都盖上;
以上全需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到外汇管理局办理进、出口核销登记并开立美元帐户;
七、到税局办理退税登记,领取退税证;
八、到市外汇管理局去办理进口购汇和出口核销的登记备案手续;
九、到深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进出口商检的有关手续;
十、在网上申请核销单,再到外汇管理局买核销单。